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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兼山书院
更新时间:2023-06-16 10:40 | 字数:3535 字

花了五十文,两人叫了辆驴车,赶到南城郊外时,已是一个时辰之后。

“这就是兼山书院啊!”

叶秋抬起头,看着前方小山上的建筑群。

小山林木葱葱,一栋栋古色古香的建筑群掩映在盎然绿意之中。

兼山书院的规模很大,有点像前世的大学城,亭台楼阁,连成一片,最吸引人瞩目的便是山巅之上的圆形宝塔。

宝塔高七层,虽然只是砖木结构,但塔身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的雕塑与文字,看起来庄严且厚重。#_#

书院门口,人来人往,比叶秋想象得还要热闹。

人流中,有身着儒袍的书生,有穿着锦衣的富家贵族子弟,也有粗布麻衣平民。

叶秋有些惊讶:“这些都是兼山书院的学生?”

青鸾解释道:“少爷,兼山书院号称兼容并蓄,有教无类,任何人只要心向圣道,都可以入书院旁听,但他们并不算兼山书院的学生。真正兼山书院的学子,要么有举人功名,通过兼山书院入学试,要么才华出众,通过兼山书院的三才试,这些人统一身着青色儒袍,又称青衣学子……”

青鸾顿了顿,继续道:“山顶那座圆塔便是兼山书院的大名鼎鼎的藏书楼,又称兼山楼。兼山楼共七层,对所有儒生开放,一层童生可进,二层秀才可进,三层举人可进,四层进士,五层翰林,六层学士,七层大儒!”

叶秋点点头,若有所思。

陶谦给了自己三层的借阅证,相当于从童生到举人境的所有典籍都对自己开放了,这个人情不可谓不大。

嘚嘚嘚——

这时,叶秋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。

“吁!”

叶秋转过身,便看到白马之上,红衣飞扬。

昨天在庆喜堂见过的红衣少女,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自己身后。

红衣少女身旁,则是一名俊逸男子,他二十来岁年纪,身着青衣,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,赫然是青鸾之前提到过的青衣学子。

“见过云二小姐!”

叶秋朝红衣少女拱手道。

云诗情看了眼叶秋身旁的青鸾,将目光转向叶秋,冷哼一声道:“叶秋,就算你写出了鸣州诗,我姐姐也不是你能够觊觎的,还想明媒正娶我姐姐,我劝你早点死了这条心吧。”

旁边的青衣男子上下打量着叶秋,有些惊讶道:“诗情,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写出鸣州诗的叶氏赘婿?”

叶秋挑了挑眉道:“”

“关你屁事!”

云诗情冷哼一声:“驾!”

她骑着白马率先离去。

“诗情,等等我!”

青衣男子淡漠地看了眼叶秋,连忙追了上去。

“这人怎么这样?少爷哪里配不上云瑶郡主了?”

青鸾愤愤不平道。

叶秋淡淡一笑,说道:“”

“救命啊!谁来救救我!”

呼救声骤然变得清晰,隐约还能听到猫叫声!

叶秋回过神来,微微皱起了眉。

自己前世在远星市跟谁合租来着?

好像是个女的,印象中是个小主播,长得还挺漂亮,具体叫什么叶秋早忘了。

有一点叶秋倒记得很清楚,因为身体缩小了一千倍,被困在出租屋里出不去,自己又没有做饭和储存零食的习惯,差点被困在房间里饿死。

好不容易打开房门,想办法杀死了隔壁的那只宠物猫,然后依靠室友储存的零食,饮料还有饮用水,在这座小屋里生存了整整两年时间。

直到秩序渐渐恢复,远星市安全卫队搜索上门,自己才被救了出去。

至于自己这位室友,在叶秋走出自己房间的时候,就已经成为她养的那只猫的盘中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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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只撑了不到二十四小时。

“前世靠你的零食活下来,这一世救你一命,就当是还你的饱腹之恩了!”

叶秋站起身,这才察觉自己浑身上下光溜溜的,原本穿在身上的T恤短裤,软软趴在床上,足以装得下上千个叶秋了,根本穿不了。

叶秋看了下床头的抽纸巾,默默地走过去抽出一张白纸,在上面挖了几个洞,给自己做了身简易的衣裤。

好在现在是初秋,远星市地处东南,夏日的余热并未退去。

叶秋暂时不用担心保暖问题。

他来到床边,迈出腿刚准备跳下去。

倏地,叶秋仿佛想到了什么,连忙收回了腿。

床垫距离地面五十多公分,对微人类而言,相当于宏纪元时代三层楼的高度。

现在自己只是一个连淬肉境都没有达到的普通人。

跳下去的后果跟宏人类从三楼跳下去没什么两样。

运气好断条腿,运气不好,直接吃席。

首先,得想办法下床。

“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,那我们算不算相拥……”

“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,是否看过同样风景,像扰乱时差留在错位时空……”

伴随着嗡嗡的震动,陌生又熟悉的手机铃声骤然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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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秋转过头,便看到床头有一个公牛插座,上面插着手机的充电数据线,数据线另一头连接着一台华为手机。

叶秋踩着松软的床垫,跌跌撞撞来到桌板大小的手机前。

手机屏幕上,小雪两字正欢快地跳动着。

“小雪!”

叶秋眼中闪过惊喜之色,连忙蹲下身,用手掌按下了绿色的接听键。

电话那头传来萧雪带着哭腔的急促声音:“哥!哥!”

“小雪……”

叶秋深吸了口气,穿越百年时光,再次听到妹妹的声音,让他有种做梦的感觉:“小雪,我在!”

叶秋的声音仿佛有种魔力,一下子让电话那头萧雪激动的情绪平复了下来。

萧雪是叶秋在孤儿院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妹妹,高中毕业后考上金海大学,叶秋在外地打工供她念书。

兄妹俩感情很好,前世两人因为微纪元的到来,分隔两地,一直到十多年后才再次见面。

“哥,我跟你说个事,你一定要相信我。今天我起床后,发现我们寝室所有同学身体都变小了,我刚才测了下自己的身高,最多十几厘米,我们现在困在床上下不去。哥,我好怕!呜呜……你快来救救我好不好?”

叶秋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道:“小雪,好了,别哭,有我在呢!”

“哥,你一定要相信我,我没骗你的……”

叶秋道:“小雪,我相信你,因为不只是你们,我也变小了!”

“啊?”

萧雪呆了呆。

叶秋道:“小雪,你听我说,这是一场席卷全球的大灾难,不只你们寝室,你所在的金海大学,金海市,全国乃至全世界,所有人体积都瞬间缩小了1000倍……接下来外面会很危险,你和你的室友接下来好好宿舍里,暂时哪里都别去,我记得你们存了不少零食的,这些零食应该够你们吃一段时间了。另外……”

叶秋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,道:“另外记住,听叶亦心的话,不管去哪里,你都要跟着叶亦心!最多两三个月时间,我就会去找你!”

叶秋不太想提叶亦心那个自负的蠢女人。

叶亦心是萧雪同学兼室友,也是金海大学学生会会长,微纪元初期便觉醒了风系异能。

前世一路成长为抵抗天灾军团入侵的人类至强者之一,与叶秋曾经有过一段暧昧。

后来因为她的自负导致萧雪身亡,两人最终形同陌路。

“哦,好,好的!”

萧雪有些懵逼,刚要继续问:“哥……”

轰隆——

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闷雷般炸响,叶秋感觉到整栋楼都晃了晃。

紧接着,屏幕一闪,通话自动中断,叶秋看了下网络,wifi连接和移动网络全没了。

叶秋沉默了下来,他知道,接下来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他都联络不到妹妹了。

好半天,叶秋才回过神来。

既然自己已经重生,前世的那些遗憾,势必不能让它在发生了。

他深吸了口气,观察了一下手机数据线的长度,又看了下床距离地面的高度。

半蹲下身,双手抱住数据线,两只脚踹着华为手机,使劲。

数据线纹丝不动。

再使劲!

嚓!

数据线从手机接口掉落下来,叶秋差点没翻个跟头。

叶秋站起身,拖起数据线,将数据线从床头垂落下去,然后顺着数据线小心翼翼地滑落到地上。

体积缩小了一千倍,相当于长宽高各缩小十倍,力量相应缩小了一千倍。

绝大多数成年微人类,体重在50到100克之间,人类一拳的力量,差不多也就在100克左右,相当于一牛顿,又称一牛之力。

拥有一牛之力的普通人!

呵呵!

叶秋如今的身高差不多十八公分,整个房间在他眼中,如同一座宽广无比的大殿。

床,书桌,衣柜等家具犹如一栋栋大楼,给人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压抑感。

好在叶秋在拥有两百年微纪元生活经验,对眼前的场景没有丝毫不适。

他快步来到窗前,透过落地窗,可以看到远方天空的西北角,挂着一轮暗红色的月亮。

叶秋知道,从这一刻起,这轮红月将伴随人类两百多年,直至天灾军团降临。

前世,人类关于这轮红月的研究并不多,渡过大低谷以后,人类文明迎来恢复期,幸存的人类全面转向修炼文明。

宏纪元时代的科学技术,在微纪元时代的人类看来,仿佛来自上古时代的神话。

甚至有很多人认为,微纪元的降临未必是一件坏事。

因为人类体积缩小一千倍后,代表着需要消耗的资源降低了一千倍,在地球上的生存空间扩大了一千倍。

再加上灵气复苏与百族崛起,人类更多将精力放在了与各大种族争夺生存空间与修炼资源上面,对头顶那轮红月视而不见。

直到两百年后,天灾军团降临。

人类这才意识到,微纪元时代修炼文明的崛起,不过是地球文明的一次回光返照。

红月之光的照耀下,文明的结局早在两百年前便已注定!!!

“红月!”

叶秋喃喃自语,眼眸闪过一抹慑人的寒光。

“救命,呜呜,有人吗?救命啊!”

隔壁的呼救声愈加急促。

叶秋皱起了眉,自己那位女邻居好像养了一只英国短毛猫,平时看起来蠢萌蠢萌的,但微纪元降临后,那只猫却成了一只恐怖的猎手。

以自己当下的能力,贸然过去只会送菜。

前世自己用什么办法干掉那只猫的?

叶秋转过身,环顾四周。

忽然,他眼睛一亮,视线停留在了角落里一架大疆Mavic3无人机上面。

叶秋在宏纪元时代是一名无人机航拍员,这台无人机正是大疆公司刚上市的最新款无人机。

前世自己好像就是利用这架无人机,才干掉那只英短的吧。